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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香港法例,任何人士如有意在處所內售賣或供應酒類飲品,其處所必須先擁有有效之食肆牌照或會社 牌照。 僱主千萬不可無牌售酒,任何人士如被警方證實屬無牌賣酒,一經定罪,根據應課稅品條例,最高可被判 罰款一百萬元及監禁兩年。 本公司對申請任何酒牌方面有豐富的經驗,除了可提供效率服務外,經由本公司申請的所有酒牌定當順利 簽發。而且亦有專業人員跟進所有申請中的酒牌,此舉對所有僱主申請酒牌進度的關切是十分重要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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